本招标项目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园项目基础工程检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园项目基础工程检测。
2、建设地点:长沙市黄金大道与东方红路交汇处西南角。
3、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为16.4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高层研发大楼、高层媒体生产大楼、艺术展示中心、倒班宿舍及食堂、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基础工程检测,招标金额约 60 万元。
4、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5、招标范围: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园项目基础检测(预应力管桩、人工挖孔桩、天然基础三种基础类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一个建筑工程基础检测业绩(提供基础检测合同);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招商招标”栏或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新闻资讯”栏本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3月 10 日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 3 月 10 日10: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F3栋1203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 ¥:50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42 21876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园项目基础工程检测”。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F3栋1203室
联系电话:18908485731 联系人:罗建华
邮箱:4224077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