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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information / 招/投标信息

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16:39:43 来源:本站点击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8]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黄金大道与东方红路交汇处西南角。


3、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为16.49万平方米,规划建设高层研发大楼、高层媒体生产大楼、艺术展示中心、倒班宿舍及食堂、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


本次招标项目为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基坑深度约5米,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保修。


8、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办公板房及地面硬化施工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企业近三年(以资格前审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基坑支护工程(或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5.4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5.5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资格前审前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资格前审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有效)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三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同时需要单独递交一份拟任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并含社保查询网址及有效的查询密码,如未提供完整有效的社保证明视为无效投标文件;②社保证明指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要求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的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五保(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前审


五、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前审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1、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前审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资格前审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4、资格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前审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资格前审至少前3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资格前审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前审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六、资格前审需提供的原件


1、处于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3、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三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5、省外企业提供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资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


7、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书;


9、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资格前审时验证);


注:参加资格前审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资格前审资料应按以上携带要求用文件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其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持有);同时,投标人还需同时递交壹份装订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前审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资格前审,逾时未到或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七、入围方式


资格前审合格单位全数入围。


八、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获取时间待资格前审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18室)购买。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十、招标人:湖南媒体艺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410207、85226831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链接: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jyxxzb/5966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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