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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information / 招/投标信息

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询价采购邀请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6-25 14:53:42 来源:本站点击率:

各投标供应商:     

本采购项目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根据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高新区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的批示,采购人为长沙麓谷建发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范围:对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南、东、西向三套停车场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3、采购计划编号:长财高新采计-XJ2019060180;

4、采购上限值:84281.05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3月-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3)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4、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公告于2019年6月25日在长沙高新控股集团网站“招商引资”栏中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高新控股集团网站网站下载询价公告及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3、投标人若对询价公告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6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质疑函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447067826@qq.com),过期不予受理。邮件是否发送成功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答疑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在长沙高新控股集团网站上发布,敬请获得询价邀请函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供应商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采购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必须密封递交,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4时30分,同时进行开标(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科技金融大厦20层大会议室(长沙麓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

六、报价说明

1、各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价格包括单价及总价)。

2、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询价函附件1《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方案》中的要求标准、技术参数等内容及附件2《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表进行报价。

3、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询价小组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1)货物运至约定地点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在 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2)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24个月(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的前提下等)一次性无息付清。

(3)甲方根据《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结算手续,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长沙高新控股集团网站》“招商引资”栏。

九、招标人

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招标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部门为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31-88982515


附件1: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方案

附件2: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报价函

附件3:麓城印象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
附件1-麓城印象停车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方案.doc
附件2—报价函.doc
附件3—资格审查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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